2009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培训机构将被取消办学资格,年审结果将于7月在市劳动局网站上公示。
每年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是为了加强机构管理和及时掌握其教学情况。今年年审时间定为3月20日至6月30日,对象为2009年1月1日前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于由人事部门负责的“培训中心”《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将于今年底全部到期,将不参加今年的年审,但必须在办学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办理换证,逾期不办将被视为自动注销。
参加年审时培训机构需备齐《2009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登记表》、办学许可证、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送各镇街劳动分局审查,再报东莞市劳动局办事中心检收。年审中如发现培训机构有擅自举办学历教育、会计课程等违规办学行为,将督促其限期整改。
劳动部门提醒,今年的年审结果将于7月在市劳动局网站上公示,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培训机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