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日将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个别企业的经营者将矛头指向今年开始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抱怨《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
金融危机给部分中小企业造成经营困难,这是事实。于是最近一段时间,企业主们和政府官员连续开会,希望让《劳动合同法》出现“弹性”。特别是今年以来,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增加(媒介的用词是“井喷”),似乎是劳动法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麻烦。
仔细研究一下不难发现,对《劳动合同法》反应较为强烈的,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赢利模式,主要就是压低人力成本,获取劳工的剩余价值。以前法律不健全,可以肆意而为,现在有了劳动法,企业主感到压力,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但耐人寻味的是,一些专家乃至政府官员也站出来,试图让《劳动合同法》让步,其中东莞市政府明确向中央及广东省政府建议,放缓《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及最低工资增幅。这样的“努力”显然还是有效果的,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改变已经被搁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