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河南省焦作市政府获悉,2008年焦作市将有6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为确保就业率在70%以上,焦作市将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据了解,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焦作市规定,凡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和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