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园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配备标准,经县教育局批准,开展幼儿教师空缺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在我县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的在职在编小学、幼儿园教师。小学、幼儿园特岗教师服务期须年满三年(由学校提供证明)。
三、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14名,其中普通岗位9名(适合女性)、体育岗位2名(适合女性)、美术岗位2名(适合女性)、信息技术岗位1名(适合女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
3.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备幼儿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大专及以上(不含在读大专)学历在职教师。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3.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受过县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体育岗位除外)。
(三)专业要求
1.普通岗位: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及普师专业,能胜任幼儿园各个年龄段的保教工作。
2.体育岗位:体育专业,能胜任幼儿园各个年龄段的保教工作。
3.美术岗位:美术专业,能胜任幼儿园各个年龄段的保教工作。
4.信息技术岗位:计算机专业,能胜任幼儿园各个年龄段的保教工作。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幼儿园办公室(嘉禾路103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砚山县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四)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履职考核登记证(2012—2014学年)、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1张。
(五)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应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分学科、类别统一参加砚山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其中普通岗位考幼儿教师试卷,体育岗位考小学体育试卷、美术岗位考小学美术试卷、信息技术岗位考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试卷。
3.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教师,统一参加砚山县幼儿园组织的面试。
(二)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2.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
3.分值: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笔试内容:
(1)普通岗位:测试教育教学常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体育岗位:测试体育教育教学常识、小学体育专业基础知识。
(3)美术岗位:测试美术教育教学常识、小学美术专业基础知识。
(4)信息技术岗位:测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常识、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基础知识。
(三)面试
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普通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2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