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现状,切实提高司法警察服务保障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公开招录聘任制司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录工作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院政治部、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警察支队参与具体招录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性质
(一)招聘名额。4名(适合男性)。
(二)岗位性质。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全部用于协助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责。
四、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学历放宽到全日制高中毕业以上)或警校毕业生优先。
五、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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